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7784.“至于所有以色列人,连狗也不摇舌”表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不会有一丝诅咒或悲痛的痕迹。这从“以色列人”的代表和“狗也不摇舌”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狗也不摇舌”是指不会有一丝诅咒或悲痛的痕迹。因为这句话表达的是表示深深悲痛的“埃及地的大哀号”(7782节)的反面,这种深深的悲痛是由于长子死亡所表示的诅咒。
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该教会的良善之人没有一丝诅咒,意思是说他们没有任何邪恶;相反,主使他们远离邪恶,将他们保守在良善中。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完全是邪恶,并受到诅咒;而属于主自己并为他们所接受的东西是良善,因而摆脱了一切诅咒。这就是我们说那些住在主里面的人根本没有任何诅咒的意思。
经上说“狗不摇舌”是由于“狗”的含义。“狗”表示教会中最低级的人,也就是价值低的卑微之人,以及教会之外的人,还表示那些对教会事物夸夸其谈,却不怎么理解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那些完全在教会的信之外,傲慢无礼地对待信之事物的人。“狗”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耶稣对希腊妇人,一个西罗腓尼基人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是的。但是小狗也吃它们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回答她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她女儿就痊愈了。(马太福音15:26-28; 马可福音7:27-28)
此处“儿女”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狗”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舔拉撒路疮的狗(路加福音16:21)所表相同;因为在那里,“财主”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在教会里面,因而富有属灵财富的人,这些财富就是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在以下经文中,“狗”表示那些在教会里地位最低,对教会事物夸夸其谈,却不怎么理解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傲慢无礼地对待信之事物的人:
祂的守望人都是瞎眼的,他们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只会观望、躺卧、贪睡。(以赛亚书56:10)
诗篇:
他们叫号如狗,围城绕行。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6-7, 14)
诗篇:
你的脚踹在血中,使你狗的舌头……(诗篇68:23)
马太福音: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把它们践踏在脚下,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这就是为何“死狗”(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9:8; 16:9)表示要被丢弃的所有最劣质的事物。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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